人的责任心不是先天遗传的,是靠社会的后天培养和教育而逐步形成的。这个培育过程自婴儿时期起直至终其一生。孩子从迈进小学直至青春期,这是一步步离开父母的庇护而走向自主自立的阶段,社会心理学称之为具体操作与形式操作的时期。这期间的孩子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都在迅猛地发展着,他们已开始独立地自觉地去思维,已开始对个人的、职业的、性别的和思想意识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一系列有限的选择,这个阶段是对孩子进行品行培养的最重要阶段,也就是培养责任意识的最重要阶段。
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这样的现象:“妈妈,我的语文书呢?”“你自己的东西,你应该知道在哪里!”“我不知道!”接下来,团团转着去寻找这课本的就是妈妈。一个“不知道”,孩子便心安理得地把责任推掉了。也常听到一些父母叹息说:“我那孩子做事总是有头无尾,马马虎虎,真拿他没办法!”而他们却不明白,孩子的这种坏习惯往往正是自幼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包办代替中养成的。许多小学教师为学生的草率马虎、漫不经心伤透了脑筋,只好规定作业本必须经家长检查签名。无论老师们对孩子负责的本意多么强烈,但实际上是把孩子对自己的学习应有的责任意识部分地移给了家长,客观上造成孩子依赖家长“保驾”而愈加漫不经心。
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应从日常小事做起。按孩子的年龄和能力,提出具体的要求,定出可行的计划,并且要持之以恒地督促和要求。许多教育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坚持要求。如让低年级的学生整理书包,准备衣物、用品;让中、高年级的学生制定时间表,学会按时完成作业,分担固定的家务劳动,使他们能逐步学会约束和管理自己……等等。如果一个三四年级的孩子一次再次地不知自己的红领巾的去向,家长就没有必要替他翻箱倒柜,可以让他独自去承当他的漫不经心所造成的后果。
而在孩子完成一件事后,要给予公正的评价和鼓励。当孩子满手油污地做完一顿饭,也许会把油洒了一地,也许青菜没有洗就下锅,但妈妈应赞他:“饭菜做得挺香!”使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承担,有责任承担,只要努力去做就能做好,同时要教给他今后还应该怎样就更好,使他既看到自己潜在的能力,又看到不足之处,以利于帮助孩子养成积极、认真、严谨的生活、学习习惯。
责任心的培养,不仅是靠口头的理论说教,有许多时候,它是在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中形成的。家长可以时常有意识地与孩子谈谈自己的工作,把自己完成一项任务、克服一个困难后的愉快和成就感传达给孩子,使孩子能具体地感觉责任意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到责任固然带来某种压力,但人总是在压力中前进的,使他们形成一种良好的品行习惯。
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认为,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人的义务和责任,孩子也一样。在学期间,学习就是他们的主要责任。家长要传达给孩子这样的信念:学习好是应该的,是自己分内的责任。反对和鄙视那种孩子得多少分就给多少钱,或许愿以换取孩子努力读书的教育方式,这种教育方式会从根本上毁灭孩子的责任意识,毒害幼小的心灵,使孩子成为只知索取不知责任和奉献的人。

